版主: Jeff
由 Nicholas 發表於 週日 6月 27, 2004 8:39 pm
訪客 寫:在此對個人錯認Nicholas為大綱,向大綱先生致上深深的歉意 I am Kaylen, and wouldn't come back.
由 Kotosuke 發表於 週日 6月 27, 2004 9:44 pm
Nicholas 寫:我跟他體型差很多耶....你這樣講,讓我很傷心
由 Nicholas 發表於 週日 6月 27, 2004 10:04 pm
Kotosuke 寫:Nicholas 寫:我跟他體型差很多耶....你這樣講,讓我很傷心 不知誰比較"大"
由 Jeff 發表於 週一 6月 28, 2004 12:49 am
viaviavia 寫:我是要提醒一下各位,不同團體來相互鬥爭,各個團體才會有他們的存在地位啊。所有人都不管,或是意見完全一致,那才是敗亡的開始啊。所以鬥爭沒錯,要說明白的是各自堅持的道理。
由 JesseChen 發表於 週一 6月 28, 2004 12:33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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