玄霄‧永劫 寫:朋友,買賣東西通常都是價高者得,而賣家無論有無寫(賣家有最後的買賣權利),作為第一位賣家,當然也會讓人有批評之處,但彼此都以網路平台上言語相流,本來就互信不足,能先賣出當然先賣出
您可能不知道,像是友站MYAV上都寫自取優先,不接受平台上PM約定,不然賣家要等多久,賣家也怕買家反悔的,這樣彼此等待都很花時間
但第二位賣家確實就是很不好,這樣的賣家就當作是個人生學習,以後別像他這樣就好
玄霄‧永劫 寫:這個是網路交易的盲點,畢竟並不用如此遵守,說實在,我會認為賣家比較虧,因為買家有無遵守沒關係,它可以不買(反正他網路人格被貶低,他沒差)
grdhome 寫:這種東西很難說得準
之前就好心保留 保留到最後 莫名其妙、千奇百怪理由故不買
原本可能有候補買家 最後搞到都不買
所以我也是自取、匯款確認優先~
玄霄‧永劫 寫:grdhome 寫:這種東西很難說得準
之前就好心保留 保留到最後 莫名其妙、千奇百怪理由故不買
原本可能有候補買家 最後搞到都不買
所以我也是自取、匯款確認優先~
自取也省事,免得有時候網路溝通雞同鴨講,我也是認同自取是最好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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